查看原文
其他

这事定了!电视剧限薪令:演员总片酬不超制作总成本40%

2017-09-22 文化产业评论

第1754期文化产业评论


“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922日,影视界再一次激起千层浪。

 

实际上,在国内现有的体制下,影视作品不仅有商品属性,更带着浓厚的价值观导向属性,一味追求收视率和流量,与广电总局的要求相悖。在目前的国内大环境下,是不现实的。



相关链接:

李易峰、赵丽颖最有价值 2017中国影视明星价值报告(全文)

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部分发言摘登

五部委:《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来源:文化产业评论综合

编辑:梁鑫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

 

以下为《意见》全文

 


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和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

 

随着我国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作播出了一批优秀影视作品,但也出现少数演员不合理高片酬现象,导致影视剧制作成本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比例失衡,影响影视剧整体质量的提升。

 

为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弘扬“戏比天大”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气,推动影视行业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及影视制作机构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二、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三、各会员单位、影视制作机构及广大电视剧网络剧从业人员要把德艺双馨作为职业理想和目标追求,自觉抵制不合理高片酬等不良行业风气。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这会不会是一次“加长版预告”?

 

其实,此次“限酬令”的发布并不突然,早在2014年,就开始有“广电将出明星限薪令”的消息陆续传出,到了2016年,央视等主流媒体开始披露演员高片酬现象,广电总局也官方发布意见,称要遏制演员天价片酬现象,这次官方表态让“限薪令”变得更加可信,随后这则消息引发不少媒体和业内人士讨论和发声。

 

而就在这个月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要“优化片酬分配机制”,终于,经过两年的预热之后,限酬令落下了实锤。

 

演员片酬过高,是近几年影视行业最难解决的顽疾,但实际上,那些叫苦不迭的制作人们也是太高演员片酬的参与者,他们和平台、资方一起,撑起了明星的高片酬。此次限酬令的颁发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制作主体,强制要求执行,但这则通知的力度显然要比前几年强,而且更加细则化。可以预料到的是,如果此次未能奏效,总局极有可能使用更大力度的限令,所以,或许此次的通知也只是加长版的预告片。

 

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欢喜有人愁

 

此次的通知,再次引发业内各界讨论。

 

大部分吃瓜群众对于这次通知的下发拍手称快,在他们看来,只要总局肯下决心大力整治,一定能解决演员高片酬的问题,从而改善影视剧质量,促使更多精品产出。

 

有的网友相对悲观,在他们看来,演员高片酬的问题仅仅依靠这则通知显然很难解决。即便可以顺利实施,演员们也会以其他名目获取报酬,比如参加宣传推广收取宣传费用、以工作室参与制作的形式收取制作费,生孩子还可以少拿片酬索要股权,成为出品方。可以想象到的是,演员绝不会轻易“降价”。

 

还有的观点则认为,此次的限酬令不合理,理由是演员身价由市场决定,行政干预市场,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刻意地限制演员片酬,会对产业良性发展造成阻碍。

 

其实,这些不同的观点,来自于不同的角度。

 

从受众的角度来看,明星的片酬引发的恶果虽然加诸在制作方身上,但最终导致烂片频出,吃亏的却是吃瓜群众。2015年和2016年一部又一部大投资烂片的诞生就与演员高片酬直接挂钩,所以他们对于任何能对此现象加以遏制的方式都拍手称快。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平台和资方出于对商业回报的追求,不愿启用没有流量的演员,导致极少数坐拥粉丝和懂得话题营销的艺人拥有超高片酬,在流量时代,这种逻辑本身并没有错。但我们也看到,在国内现有的体制下,影视作品不仅有商品属性,更带着浓厚的价值观导向属性,一味追求收视率和流量,与广电总局的要求相悖,在目前的国内大环境下,是不现实的。这一点,从前一段时间《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就能看出来。在这则通知里,明确规定了电视台不得以收视率为唯一议价标准,这一规定可以看作是广电总局为从市场层面解决演员高片酬问题采取的措施。

 


明星“天价片酬”还能走多远?

 

大量热钱的涌入,非专业资金的跟风投资,扰乱了原有的市场秩序和制作规则。部分投资者认为影视作品要想得到预期回报,其关键不在剧情,而在于人员配置。明星的高片酬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影片和金融资本的结合造成的。

 

另一方面,商业化头脑越来越成熟的艺人团队对艺人的市场化运作也推动了明星片酬的水涨船高。而过高的片酬占比往往是以牺牲影片制作经费为代价的。

 

鉴于此,明星的高片酬价值体系的混乱,需要产业制度的规范,更需要观众审美品位的提高。整个社会需对影视文化理性对待,提升对文化价值的追求,倒逼影视行业加强自律,提高影片艺术水准。

 

总而言之,天价片酬下畸形的内容生产机制是短视的、竭泽而渔的,带坏了行业风气,也禁锢了观众的选择权。我们的文化市场航向航船要想驶入广阔的深海,就必须走出天价片酬的粗暴模式,用原创度更高、制作更精良、品类更丰富、诚意更足的作品赢得观众的心。

 

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

文化产业研究所


中国文化产业价值分享平台

见识•态度•深度

长按二维码关注

交流/报道/约稿/咨询/合作

加微信号:7759813  

邮箱:whcypl@126.com


企业新媒体运营

高级研讨班

点我查看


欢迎加入干货社群•有偿约稿•招聘/求才若渴

请点“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